上诉庭昨天维持高院原讼庭的判决,裁定梁、游两人没有按《基本法》104条的规定宣誓就职,因而丧失议席。这样的裁决不让人意外,上一回高院法官区庆祥说得很清楚,《基本法》是香港的小宪法,有凌驾性地位,而法院则拥有违宪审查权。今次风波既涉及《基本法》条文,梁、游二人以三权分立及法院不能干预立法会内部事情作论据自然难以成立。即使从常理看,两人当天宣誓时表现的蔑视、轻佻及无礼也难以符合本地法例的要求。可以说,不管从法理及常理看,两人上诉得直的机会不高,难以扭转失去议席的裁决。
吹捧散兵游勇 土共坐大
梁、游二人失去议席几乎已成定局,但由他们引发的风波以至政治危机并未过去,并且有不断发酵的情况。其一是北京高层大力吹捧“帮港出声”之类的政治组织,显然准备借反港独为名在香港发动大规模的政治运动;其二是特区政府准备进行新一轮的司法复核,意图再借法院之手剥夺另一位民选议员刘小丽的立法会议席,以改写九月立法会的选举结果。我们认为民主派、非建制派以及市民都要警惕这股“逆流”,全力保护香港的核心价值,守护选民的意愿,防止梁振英及土共势力借反港独浪潮坐大。
所谓“帮港出声”本来不过是临时凑合的散兵游勇,主要因为得到中联办及梁振英支持而冒起,并成为当年反对占中的重要团体。对大部分市民而言,“帮港出声”不过是当权者执行政治斗争的工具。北京最高领导层今次高规格接见这个团体,把它吹捧成为民意旗手,功劳很大;港澳办前副主任、港澳研究会会长陈佐洱更肉麻的说跟“帮港出声”手牵手、心连心。撇开这些令人“毛管戙”的赞语,北京这样的抬捧及肯定“帮港出声”,意味它可能借助这个团体以反港独为名在香港大搞这样那样的政治运动,向大学、学校以至其他机构施压,迫使有关机构禁制涉及港独或香港前途问题的讨论,甚至搞类似内地的政治风潮,迫使人人要表态过关,对思想、言论自由的威胁非常巨大。而即使他们未能真正做到禁绝港独讨论,单是不断搞反港独政治运动也肯定令社会争议不断,难有宁日。
同样必须警惕及反对的是梁振英不断将宣誓风波扩大化、激化。就在上诉庭仍未颁下判词的时候,律政司已急不及待透露将会对刘小丽的宣誓提出司法复核,意味希望借此取消她的议员资格。我们认为,刘小丽的情况跟游、梁二人有本质上的分别。她虽然以慢速念誓词,但是没有加上任何侮辱性字眼,也没有展现蔑视的态度。以议会的言行而言,刘小丽算温和,没有违规也没有造成任何混乱,此所以立法会先后两次确认她的宣誓有效,而行政机关根本没有理由更没有必要再质疑刘小丽的宣誓是否有效。
借法院法律程序搞迫害
谁知律政司及梁振英未待梁、游案有上诉判决就出手,这反映的不是什么法治,甚至不是依法办事,而是借法院及法律程序搞政治迫害,对非建制派议员施加巨大政治压力,希望进一步削弱立法会及议员的地位及权威。试想想,行政机关公然以司法程序挑战立法会主席的合理决定,又一再撤销民选议员的议席,对立法机关、对立法会选举的权威及公信力伤害极大,令立法机关被矮化,变相令市民代表在政治架构中变得更弱势,更难以发挥监察政府,影响政策的作用。
而且,梁振英不断提出新的诉讼意味“宣誓风波”及港独议题在未来几个月继续成为社会及政治焦点,不但影响立法会的工作,更随时左右特首选举的选情,令他渔人得利。谁都知道,梁振英向来以撕裂、斗争争取政治本钱及北京的支持,不断炒热“宣誓风波”正好让他有表演“忠诚”的机会,从而掩饰他四年多以来施政如何失误,如何不得民心。
目前还不知道“宣誓风波”及反港独政治风潮会如何发酵,会发展到什么规模。但这股逆流不但有利梁振英连任,也极可能冲击香港的核心价值包括言论自由,造成长远的破坏。我们得做好准备,跟这股逆流全力抗争。
——转自2016年12月1日苹果日报网
《中国人权双周刊》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第198期 2016年12月9日—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