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
Human Rights in China 中国人权 | HRIC
搜尋表單
搜尋
English
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Main menu - CT
關於我們
呼籲工作
媒體
公民廣場
文章選登
中國人權每日簡報
中國人權出版物
資料庫
專題焦聚
六四概述
香港
中國與聯合國
人權捍衛者
709大抓捕
廈門聚會案
長沙公益仨
女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審理國家賠償案件程式的規定
列印本頁
電郵分享
面書分享
推特分享
Reddit
微博
QQ空间
百度贴吧
頒布機構:
最高人民法院
现行:
現行有效
有效日期:
2011年03月22日
議題
土地、財產、房屋
環境
民間社會組織
酷刑
國家賠償
來源
來源(英文):
來源 (中文):
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1-03/22/content_24689.htm
下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審理國家賠償案件程式的規定
Simplified Chinese
(186.32 KB)
Traditional Chinese
(265.97 KB)
支持我們
捐款支持
訂閱中國人權更新和每日簡報
訪問我們的YouTube頻道
關注我們的推特
在我們面書專頁點讚
最後更新:
2016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