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傑榮教授回顧了他最初學習中文,作為拓荒者開始他研究中國法律生涯的那一刻——1960年8月15日。當時,美中關係還處於敵對狀態,孔傑榮孤身投入與中國的交往。直到1979年,美中關係正常化之前,與中國更廣泛的接觸和交流才得以展開。
1979年9月,兩名哈佛大學法學院的學生前往北京大學,希望學習中國的法律。當時中國政府只允許外國學生在四個領域學習:中文、歷史、哲學和經濟學。但是,他們並不氣餒,他們找到了北大法律系,花了幾個星期還是找不到他們曾在哈佛認識的一位中國法學教授。一天晚上,這位教授終於在他們的宿舍露面。他粗魯地對他們說:“中國沒有法律可學,這已經好多年了。”可是,這兩位學生還是不肯放棄。他們自己動手編教材,閱讀所有能找到的與中國法律有關的材料,翻譯與法律有關的文章。
他們是首批希望瞭解中國,同時也為促進中國的法治發展而前往中國的西方學生和法律專業人士,以後這一隊伍不斷擴大。中國在全球貿易、安全和人權領域的作用越來越重要,為此,國際社會與之交往所遇到的各種問題也必須更明確、有效地予以解決。
與中國的交往始於1970年代後期,至今已進行了30多年。是什麼構成了成功交往的要素?我們怎樣衡量和評估取得的進展?國際社會是怎麼影響中國在人權和法治建設方面的進展的?中國又是怎樣影響國際人權體系和規範的?西方學者和專業人士對中國有多少瞭解?中國的學者和專業人士對西方又有多少瞭解?對所有與中國交往的參與者來說,無論怎樣給“交往”下定義,這些問題都涉及到透明度和問責制這些基本價值。本期《中國人權論壇》通過人權、法律和教育專家、非政府組織活躍人士、商界和新聞界人士的反思和評論,來探討這些重大問題。
第一部分,“世界與中國的交往”,提供了一些政府和非政府組織在改善中國的人權狀況、推動法治等問題上與中國進行交往的經驗。菲麗斯·蓋爾告訴了我們在聯合國與中國交往時遇到的挑戰,其中有不少獨到的見解。艾米·加茲登講述了在克林頓和江澤民時期開始的美中法律改革交流,以及這些交流在過去10年中的變化。在非政府組織圓桌討論中,來自國際人權聯盟、國際聲援西藏運動、人權觀察和國際特赦等組織的代表,回顧了他們參與歐盟與中國人權對話的經驗,並對這一進程做出了評估。高文謙分析了歐盟與中國人權對話缺乏進展的原因,提出了如何才能使之更有效的建議。
第二部分“真相—由中國官方說了算”,揭露了中國政府千方百計影響和控制外國媒體對中國的報導。H.W.考察了部分西方媒體公司犧牲道義原則以換取進入中國媒體市場的“入場券”。慕亦仁剖析了中國當局為阻止國際媒體記者獲得真相以及使用財政資源將官方宣傳擴展至國際社會所使用的種種策略。何清漣解釋了中國政府新的外宣戰略,即在海外設立國家控制的媒體的分支機構,僱傭外國記者,使其對外宣傳“本土化”。
第三部分,“雞同鴨講:兩種制度文化的碰撞”,講述了在中國進行教育交流和做生意時在制度文化上碰到的困難。7位美國研究中國法律的專家追憶了往事,內容既幽默又尖銳,都是他們早年在中國進行法律交流時的經歷。陶泰瑞指出了中國對美國研究的欠缺,提出了有關改進的建議。本期最後一篇是與長期經商的企業家M.J.的對話,他談了自己的經驗,如何適應在中國做生意的一些潛規則。
正如本期的反思和觀察中所明確揭示的,雖然國際社會與中國交往了30多年,但在促進中國的法治與尊重和保障人權方面仍然困難重重,需要有長期的承諾和遠見。但有一點是很清楚的,儘管經常出現倒退和挫折,互相交往仍是取得進展所必需的。正如菲麗斯·蓋爾所說的:“你沒有辦法靠自說自話改變事情。”與中國的交往是一個必須公開、透明並堅持國際人權原則的進程。這對於中國和外國的媒體、政府,人權、法律的專家和學者,非政府組織以及國際社會來說是一個持續的挑戰。
安守廉是美國著名的研究中國法律的教授。他回顧了1980年代與一位訪問紐約的中國法學院院長一起吃晚飯的情景。這位院長在反覆詢問是否可以提一個“私人”問題之後,滿腹狐疑地問道:“你真的相信‘三權分立’?還是因為你是美國法律教授,就必須對你的中國同行這樣說?”我們衷心希望繼續展開的與中國的交往,應該將目標設定在培育出一個能讓民眾公開地、免於恐懼地提問、討論和表達觀點與信仰的中國。
本刊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