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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秉权:乌坎事件5周年

2016年09月28日

9月21日,是乌坎事件5周年。今天的乌坎抗争,以迫害维权领袖、分化群众、海陆戒严封村、武力镇压、流血、大举拘捕、打记者和垄断消息收场,和5年前相比,内地官方的态度截然不同,少了怀柔,多了硬任务。在此,我们不妨重温一下,当年中央和广东省委高层如何评价乌坎的处理手法。

回看5年前怀柔,恍如隔世。

2011年9月,数以千计的乌坎群众上街抗争,抗议“官商乡黑”,指控有官员私卖土地贪污受贿,压榨村民。经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省监察厅查明,证实最少有20名官员受贿或舞弊,涉及非法转让土地、违法办理土地手续、利用职权侵占村集体财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违反廉洁自律收受红包、收“好处费”、违规购买小汽车、违规操作村民委员会选举等违纪问题(官方公布的涉贪金额只有106万),乌坎原村支书记和原村委主任被开除党籍。

道理愈来愈明,村民经过3个月的团结和顽强抗争,其间经历了多少场警民冲突,甚至出现村民薛锦波在被公安扣留期间离奇死亡事件,为防局势失控和恶化,广东省委最终接管解决,派出由时任省委副书记朱明国领头的工作组进驻,走进村民家和与村民对话,以怀柔手法解决乌坎危机。几个月后,村民举行民主选举,一人一票重选村委,结果林祖恋以九成高票当选村主任。

广东省委当时处理乌坎事件的方针是尊重民意,以人为本,认同民众合理诉求,理解和不苛责村民的不理性行为,不再搞官民对立,反而将双方连成一线解决问题,做事阳光透明,讲法律时亦情理兼备,总括提出了“5个坚持”。

第一,坚持民意为重,以最大决心、最大诚意、最大努力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工作组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各项工作,一定要彻底摸清乌坎村民的合理诉求,一定要认真回应和解决村民的合理诉求,一定要严肃查处违法腐败行为,一定要为乌坎村民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让乌坎重新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第二,坚持群众为先,依靠群众解决乌坎问题。陆丰乌坎村群众的主要诉求是合理的,基层党委政府在群众工作中确实存在一些失误,村民出现一些不理性行为可以理解。朱明国还说:“只要你们有诚意和政府一起来解决问题,什么事情都可以谈,都可以找到出路。”

第三,坚持以人为本,全力做好死者(薛锦波)家属的“安抚优恤”工作。

第四,坚持阳光透明,及时公布调查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

第五,坚持法律为上,依法依规、讲情讲理,妥善解决问题。政府回应和解决群众的诉求界定是否合理,首先要以法律法规来界定,同时要以人为本,考虑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

这些以人为本的手法,5年前和平解决了乌坎事件,后来内地还曾推崇过“乌坎经验”,认为这是一次成功解决群体事件、土地矛盾、既维稳又维权的范例,全国多个地方相继组织交流会学习。时任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亦曾表示,召开全省性会议,把从乌坎这个点取得的经验教训,用于指导全省加强村级组织建设。

至于中央方面,时任总理温家宝在乌坎事件后曾考察广东,表示“一定要保障农民的选举权利”。

而主管全国公、检、法和维稳的中央政法委还罕有地两次正面评价广东处理乌坎事件的经验。

2012年6月,时任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在北京听取广东省委副书记兼省政法委书记朱明国的工作汇报,王乐泉赞扬广东妥善处置乌坎事件,积累了很好的经验,表示从总体上看,广东近年政法工作很出色。

数日后,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又听取朱明国的工作汇报,他对广东处置乌坎事件充分肯定,认为广东在经济建设和维稳工作上为全国创造了“先走一步”的经验,特别是“在创建平安广东的工作中,大胆设计,超前谋划,为全国创新维稳理念、开创维稳新路径方面多创造方向性、指导性的经验”。

乌坎“9‧21”,5年后的今天,政治环境已大不同,没有了以人为本和怀柔手法,取而代之的是官方的硬拳头,有策略地逐一迫害维权领袖,令群众群龙无首,之后以不妥协和拖延为策略,希望耗尽民众士气,又封锁消息,拳脚赶绝记者,最终武力镇压,达至“9‧21”5周年前一定要清场的硬任务。

今天回看5年前的怀柔,总觉有点恍如隔世,不可思议。

注:作者是浸会大学新闻系高级讲师

——转自明报新闻网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92期  2016年9月16日—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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