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

公开呼吁

286位包括律师在内的中国各地公民签署了这份呼吁书,敦促司法部和各地司法局恢复包括唐吉田在内的38位律师的执业权,保证他们不受干扰地执业。呼吁书说:“我们这个社会需要更多的良心律师为弱势群体代言、不畏强权依法执业,捍卫人权坚守良知与正义。”这一签名活动将持续到2013年10月30日。
这部纪录片,是 中国人权 根据天安门母亲群体拍摄的素材制作的。天安门母亲群体是由1989年六四镇压的受难者亲属和生还者组成。《 六四昭雪路漫漫 》呈现了六位受难者家属、两位生还的受害者讲述的故事。 中国政府至今未公布六四惨案的死伤人数,在长达近四分之一世纪里一直封杀隐瞒历史真相。纪录片中所讲述的故事,让人们更真切地感受到六四死难者和生还者在当代中国这一惨案中的个人遭遇和家庭悲剧。 纪录片中人物: 受难者 吴国锋 ,20岁,大学生 6月3日夜出去拍照片,后脑中弹,腹部被刺刀捅入。 雷广泰 ,33岁,卡车司机 6月3日晚10点他前往天安门广场观看民主女神像。 戴伟 ,20岁,厨师...
天安门母亲:“希望”已渐渐消失,“绝望”正渐渐逼近 ——纪念“六四”惨案二十四周年 天安门母亲 今年2月28日天安门母亲致函两代会,题目是: “这是一个希望,但愿它不再成为一次绝望” 。这表达了“六四”难属的一个良好祈愿。写这句话到现在仅仅过去三个月, 但“希望”已渐渐消失,“绝望”正渐渐逼近。 中国社会如今弥漫着一种普遍的绝望感。有论者指出:这个社会已经没有一种信任了,谁是我们信赖的?领导人,我们不相信,领导人说的话我们不大相信。行业协会,我们不相信。报纸,我们也不相信。网络,说什么的都有,我们也不知道信谁的。知识分子,也是这个样子。所以最后的结果就是,...
【蒙冤警察】全国蒙冤警察群体继2012年8月、9月发表公开信,敦促中共解决司法系统的腐败问题、为他们的冤案平反之后,又向新的中央领导发出了三封公开信。在2012年10月和12月的信中,他们敦促新领导停止以“维稳”名义迫害维权人士,要求惩治那些需对这些冤案负责的人,表达了他们在维权运动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决心。在2013年2月以反腐宣言的形式写的信中,他们谴责腐败官员假借“维稳”旗号保护他们自己,对公民任意拘押、殴打及施行其它侵权行为。这份宣言还表达了签署人对中共承诺反腐、坚持宪法至上和推进法治的支持。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就当局对北京的维权人士赵常青和律师丁家喜刑事拘留发表声明,指出当局这样做只会让不稳定的社会更加动荡,让更多正义的维权律师勇敢地站出来。声明呼吁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赵常青和丁家喜。
王丹等“六四”流亡人士日前写公开信给中国政府,要求当局恢复他们被剥夺的回国权利,允许他们回国看看。他们愿意本着公开、诚意的原则,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对话,讨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以下是公开信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 2010年11月10日,“毒奶粉”受害者家长赵连海被北京市大兴区法院以“寻釁滋事”为罪名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今天,11月22日,案件上诉期届满。然而,赵连海的上诉权遭受不当限制和剥夺,两名辩护律师被非正常解除委托,案件已经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该判决生效,将严重损害国家司法公信和无数“毒奶粉”受害儿童合法权益。 现依据《宪法》第四十一条、《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之规定,我们强烈呼吁并敦促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提审赵连海案。 第一,赵连海作为“毒奶粉”受害者,其维护自身和公共权益的方式是和平、理性和依法进行的,赵连海无罪。 一审指控和认定:...
2010年8月22日 北京西郊宾馆 重庆“打黑”的运动式执法广受争议,其中的刑讯逼供问题最近再次引起国内外强烈关注。王工、秋风、杨支柱、邓文初、周泽、凌沧州、许志永、滕彪、黎雄兵、李方平、李金星、李和平、唐吉田、江天勇、王令等40多位专家、学者、律师和媒体人在北京召开了这次法律研讨会。会议呼吁并签署了《 敦请最高人民法院对重庆樊奇杭涉黑一案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公开信 》《 敦请最高人民检察院立即对重 庆打黑运动中的刑讯逼供问题依法调查的公开信 》。 假打黑,真黑打——从樊奇杭案看重庆“打 黑”法律研讨会(一) 主持人 (唐吉田):各位新老朋友,大家下午好!今天,把大家请来主要就重庆打黑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公民: 在《国务院关於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实施即将年满53周年之际(8月3日),我们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人,特在此一起强烈呼吁,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立即撤销《国务院关於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等劳教行政法规,主要理由如下: 《国务院关於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等行政法规违反《宪法》,违反《立法法》等上位法,明显无效,应立即废除。 第一、违宪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4月16日,深圳著名维权律师刘尧在被羁押近500天后获得缓刑而被释放。刘尧因代理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派头村村民进行土地维权而於2007年12月18日被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拘留。在被羁押期间,刘尧的案件经历两次上诉,四次庭审,刑期从2008年6月被广东省东源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2009年4月16日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尽管按照法律规定,适用缓刑的前提条件之一是根据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而刘尧从被羁押开始拒不认罪,无任何悔罪表现,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是以适用缓刑的方式将其释放。刘尧从被释放开始,...

页面

订阅 公开呼吁

Warning: Cannot modify header information - headers already sent by (output started at /var/www/dev.hrichina.org/htdocs/includes/common.inc:2807) in /var/www/dev.hrichina.org/htdocs/includes/bootstrap.inc on line 1501

Warning: Cannot modify header information - headers already sent by (output started at /var/www/dev.hrichina.org/htdocs/includes/common.inc:2807) in /var/www/dev.hrichina.org/htdocs/includes/bootstrap.inc on line 1505
错误 | Human Rights in China 中国人权 | HRIC

错误

网站遇到了不可预知的错误。请稍后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