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深圳著名维权律师刘尧在被羁押近500天后获得缓刑而被释放。刘尧因代理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派头村村民进行土地维权而於2007年12月18日被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拘留。在被羁押期间,刘尧的案件经历两次上诉,四次庭审,刑期从2008年6月被广东省东源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2009年4月16日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尽管按照法律规定,适用缓刑的前提条件之一是根据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而刘尧从被羁押开始拒不认罪,无任何悔罪表现,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是以适用缓刑的方式将其释放。刘尧从被释放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