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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

在中国说真话之难,难到即使你委婉地表达一句不满,提出一句批评,哪怕千真万确,也还是会被讨伐谩骂,甚至被约谈、被监视,甚至被抓起来判刑。
全美学自联高度赞赏Shuping Yang同学的智慧和勇气,希望她坚强地面对这个艰难时刻。我们也提醒美国大学和社会各界注意,中共政权操纵的网络时代舆论攻势正在蚕食美国校园的言论自由。
山东招远市网民王江峰在经过两次庭审后,于2017年4月7日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2年。起诉书和判决书都是笼统地提及王江峰辱骂诋毁已故和现任国家领导人,但没有载明具体事实,只是在两次庭审的质证阶段,从检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中,才可以知道所谓辱骂贬损是因为王江峰在其微信和QQ上,转发或发布了含有称毛泽东为“毛贼”、称习近平为“包子”、“傻逼”等内容的帖子;同时,王江峰说过的“一人一票颠覆政府”、“阅兵时左手举在额前”、“宽衣解带”等也被作为呈堂证供。 称“毛贼 ”、“包子”, 王江峰一审获刑两年 吉利 山东招远“包子案”被告王江峰家属,4月12日收到律师转来的法院判决书,判决书称,...
因在网上朋友圈发含有称毛泽东为“毛贼”、习近平为“包子”等内容的帖子而被逮捕的王江峰,其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于3月30日在山东烟台招远看守所第二次开庭审理,其两位代理律师为他做了无罪辩护,称该案“存在严重的迫害言论自由的嫌疑”。只有王江峰的妹妹及妹夫被允许旁听了庭审,其他10多位亲友均被阻拦在离庭审处300多米外的路口。庭审未做判决,称择日宣判。 山东招远 “毛贼”、“包子”案3月30日第二次开庭 吉利 2017年3月30日,山东烟台招远王江峰,因在微信、QQ上称毛泽东为“毛贼”、称习近平为“包子”,被指控“寻衅滋事罪”一案,在招远看守所法庭第二次开庭审理。第一次开庭是在3月23日。...
山东烟台招远市市民王江峰因在其微信群、微信朋友圈、QQ群等社交媒体上转发或自发了含有称毛泽东为“毛贼”、称习近平为“包子”等内容的帖子,于2016年9月9日被刑事拘留,10月15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该案于本月23日在招远市看守所第一次开庭审理,第二次开庭日期为3月30日。从起诉书可看到,这是一起典型的因言获罪案。 王江峰案通报 吉利 王江峰简介 王江峰(微信昵称“转莲”,QQ昵称“枫叶红”等),山东省烟台招远市人,1970年生人,大学文凭,因为在其微信群、微信朋友圈、QQ群、QQ空间上,转发或自发了含有称毛泽东为“毛贼”、称习近平为“包子”等内容的帖子,...
2017年2月10日,武汉市武昌区法院开庭审理维权人士王芳案,刘正清律师为王芳做了无罪辩护。律师认为起诉书指控王芳犯有寻衅滋事罪没有事实和法理根据,其举牌、穿衣、拉横幅都是以和平的方式,是行使宪法规定的公民言论自由的合法行为。律师呼吁本案经办法官能秉承法律人基本的良知和道德勇气办案,不要助纣为虐。 王芳于2015年7月被武汉警方拘留,同年9月被正式逮捕。 案号:(2016)鄂0106刑初605号 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依法接受本案当事人王芳的委托担任其一审辩护人,现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本辩护人认为起诉书指控王芳犯有寻衅滋事罪没有事实和法理根据,依法不能成立。 一、根据一事不两罚的原则,...
彭明的家人的善良愿望并未能让彭明能够活着回家。58岁的彭明在狱中失去了生命,这对于中国的良心犯来说,他并不是第一个,也可能不是最后一个。如果中国的人权状况持续恶化,如果各界不能从彭明之死中加大对狱中良心犯的关注力度,那么,狱中的良心犯们极有可能还会重复彭明的命运!
廖亦武的谋篇布局与写作手法在海内外中文作家中无出其右。他的怪异思维、明喻、暗喻、隐喻以及意象组合令人叹为观止:“劈面就挨了一枪托,一颗门牙在路灯中划着弧光,戒指一般滚落下地”……
真相还原真历史/今人不是旧奴臣/防川无术塞言路/倾耳何由觅好音/功罪可分端在理/春秋之正贵求真/删除封杀兼抓捕/失尽民心失党心。
2016年6月16日,香港铜锣湾书店店长及创办人林荣基公开发声,披露他被中央专案组拘留8个月的恐怖经历。林荣基是铜锣湾书店股东及员工失踪事件的五名当事人之一。去年秋季,他们陆续失踪,之后被证实身处中国大陆并受有关当局控制。林荣基说,在此期间,他被提审近30次,不得聘请律师,2016年2月底凤凰卫视播放的其认罪片段是他在被当局逼迫下按照要求做的,“有导演,有台词”。 据林荣基在记者会上所述,他是在2015年10月24日过深圳海关时被拘留,翌日被戴上手铐、眼罩及鸭舌帽,乘了近14个小时的火车被带到宁波。其后约5个月,他被关在一个“大建筑物”中一个不到300平方英尺的房间内,被24小时看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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