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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

在许志永博士受审之日,78名教授、律师和媒体人联署发表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公开建议书,要求撤销违宪的《集会游行示威法》。建议书引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具体规定,指出1989年10月31日公布并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与宪法严重相抵触,实质上剥夺了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
英文书名:《刘晓波、〈零八宪章〉和 中国政治改革的挑战》
2009年12月10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对刘晓波提起起诉当天,中国大陆165名《零八宪章》签署人在互联网上发表联署声明,表示他们每一个人都是这一案件的组成部分,他们愿意与刘晓波同担刑罚。这一倡议立刻得到了《零八宪章》签名人的热烈响应,截至2009年12月28日,刘晓波的生日,也是刘晓波被判刑11年后的第3天,国内的签名人数已达520多人。 《零八宪章》网站 和 中国人权网站 刊登了到2009年12月28日为止的全部签名名单。愿与刘晓波共同承担责任的网上签名活动一直在继续中,并获得越来越多的签名支持。以下是这一声明: 我们愿与刘晓波共同承担责任 我们作为和刘晓波先生一起共同起草或签署《零八宪章...
2010年2月1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 刘晓波 的上诉,维持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处以其11年徒刑的判决。刘晓波的妻子刘霞告诉 中国人权 :“法庭上他们宣读完判决书,晓波说了三个字:我无罪。” 中国人权 执行主任谭竞嫦指出:“这一裁决,再次显示了中国的法院只是当局进行社会控制的政治工具,它不能也不会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对人权活跃人士和国际社会而言,刘晓波案的终审裁决是中国官方发出的进一步钳制言论自由的清晰信号。维权律师、《零八宪章》签署人滕彪告诉 中国人权 :“政府完全用政治考量取代了法治。重判刘晓波也说明了这个政权虽然表面强大,但背后还是心虚。”滕彪还说,刘晓波“...
2009年12月25日,中国著名知识分子 刘晓波 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11年有期徒刑。消息传出,国际社会纷纷发表声明,谴责中国政府这一侵犯言论自由的判决和对普世人权价值造成的恶劣影响。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皮莱(Navi Pillay) 发表声明 , 指这一判决「反映出中国在保障和促进人权方面的严重倒退」,并对此予以关注。美国、欧盟和加拿大等许多国家政府也发表声明进行谴责。人权团体强烈批评中国 当局因刘晓波行使受本国宪法和国际法保护的权利而对他的重判。此外,一些在《刑事判决书》中被引用证言的证人则分别发表声明,澄清事实,质疑被法院引用的 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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