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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财产

请七位常委带头公示财产。打铁先要自身硬。带头公示财产是自证清白和垂范官场的好方式。中国财产申报的立法动议提出30余年了。是社会与正直的官员倒逼高层的时候了。愿意的人历史领着走,不愿意的人历史牵着走。
当此民间社会面临愈发严酷的考验,公民社会运动正处于一片沉寂之时,郭飞雄知行合一、躬行实践的榜样力量,必将会给暗夜里奋勇前行的自由战士们以鼓舞和激励!
搞反腐败应该有个交代,就是中国共产党中央的反腐败是真正的反腐败,不是假的反腐败;是全面的反腐败,不是选择性反腐败;不是我想反谁的腐败,谁就腐败;我不想反谁的腐败,我就把他保护起来,就不承认,不认账,装聋作哑。我觉得,如果这样做那是人性丧尽。
我成了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不是理念有变。只是之前一直对人抱有幻想,不是相信谁,是自己被生活诱惑,不想肩负起这古老的民族。看了三年新闻联播之后,一个声音说,别再逃避了,你的天命。
BBC《 广州郭飞雄“聚众扰乱秩序”案彻夜审结 》 总部同样设于纽约的 中国人权 表示,一些到场声援的维权人士被警方“绑架走”;一些广州社会活动人士声称因郭飞雄案开庭而“被旅游”,送离广州。 中国人权刊发的郭飞雄自辩书指出,这项街头举牌活动是“以敦促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为主题的‘八城快闪’街头宣传活动”,其中举起了包括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横幅。 这次庭审只有数名被告人家属获准进庭听审。中国人权星期五晚引述郭飞雄的姐姐杨茂平说,法官在庭审过程中上百次打断郭飞雄及一众律师的发言。张磊星期六再引述杨茂平称,她最终统计出法官上千次打断当事人与辩护律师发言。...
在 郭飞雄 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开庭前一天,其辩护律师陈光武和张雪忠到看守所会见了郭飞雄,并就案件审判存在的程序问题提出了5项法律意见。郭飞雄认为,单就法院不允许其律师复制最重要的案卷材料这一项,律师就根本不可能进行有效的辩护;律师应要求法院延期开庭,继续要求法院允许律师复制全部证据。其律师声明:在未能复制核心证据的情况下,将不会出席2014年9月12日的庭审;将继续要求法院允许复制全部案卷材料并纠正其他的违法情况。
维权人士 郭飞雄 在其被指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开庭前一天发表《狱中声明》,指出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在审理其案过程中存在多项违反法定程序的事实,尤其是违反刑事诉讼法第38条的规定,拒绝其辩护律师复制八个光盘的数字化案卷材料(包括现场视频、照片等证据),严重侵害了辩护律师及其本人的法定辩护权。他说,如果法院9月12日继续按原计划开庭,那么法院的庭审将是不正当和不合法的,也是完全无效的,他将在庭审中全程保持沉默。
2014年8月5日,江西省新余市中级法院对 刘萍、魏忠平 和 李思华 的上诉案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裁决。 三位呼吁官员财产公示的维权人士于2014年6月18日被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萍和魏忠平被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李思华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今天对倡导新公民运动的维权人士 丁家喜 和 李蔚 的上诉案做出维持原判的裁决。今年4月18日,丁、李两人均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刑,丁家喜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李蔚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丁家喜和李蔚被指控参与组织、策划了2012年底和2013年初在北京街头举行的几次打横幅,发放传单,要求政府官员财产公示的活动。 知情人士告知 中国人权 :今天上午一些声援丁家喜和李蔚的人士到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准备旁听二审庭审,但在9点钟开庭前,至少有19人被强制带上公交车拉到八宝山派出所。下午,他们被 分送到石景山派出所和鲁谷派出所关押,4点半左右,...
唐天昊律师在提交给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的 丁家喜 案二审辩护词中指出:本案诸多程序违法,严重侵犯被告人丁家喜的法定诉讼权益及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即使罗织的证据亦无法证明丁家喜构成犯罪,应当无罪释放;本案是政治问题法律解决,以刑事手段打压公民合法诉求。唐律师说,本案的症结不在于丁家喜们扰乱什么社会秩序,而在于他们的行为可能触痛贪官群体及盘踞于中国某些领域的利益既得者。他表达了对丁家喜的钦佩,希望法官们能感受到丁家喜们那种推动国家向前进步的拳拳之心,并警告说镇压只会加深仇恨,威胁政府的稳定。 宪权,检验法治的试金石——丁家喜案二审辩护词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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