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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天地

自习近平上台后,如同拆毁近2000座十字架标志着当局对官方三自会的镇压、控制与改造一样,这次新《条例》的发布及未来的实施,则标志着当局对家庭教会的强力镇压,起码在立法上,当局已经通过办理登记、基层管理部门、临时活动地点、境外培训、神学院、教会教职人员等等方面全然杜绝了家庭教会的生存空间,未来中国的家庭教会的宗教自由形势会非常严峻。
通过违宪审查,在不同时期基于宪法的“高级法”背景对具体情境下的个人权利或增或减,不会对在先价值本身构成颠覆,反而在宪法传统中积累起丰富的对于正义的法治主义的理解和遗产。
9月4日立法会选举,太古城票站是香港其中一个人龙最长的票站。9月4日立法会选举投票率高达58%(其实依然远比邻近国家低),翌日结果尘埃落定。非建制派(党外)出乎意料地赢得35个分区直选议席中的19席(比上届多1席),得票率(不论胜负)55%(与上届相约),守住了直选议席过半,阻挡住共产党发动建制派议员修改议事规则以杜绝拉布的阴谋。 非建制派(党外)更一举保住了5席超区议席中的3席,得票率58%,以及取得传统功能组别30席(其中12席早已由建制派自动当选)当中选民基数较多的8席(教育、法律、会计、医学、卫生服务、建筑、社会福利、资讯科技),亦即取得全部功能组别35席中的11席(比上届多2席)。...
赵律师在法庭陷罪,问题出在立法上。因为306条有个逻辑悖论,它预设了控方的证据是客观、真实的这样一种虚拟的属性,一旦改变它或者挑战它,就意味着伪证。
我在内心固然可以用“精神胜利法”睥睨警方、把自己认的“罪”解释为不合法理的恶法所强加的罪名,但这个认罪无论如何是我人生中最屈辱的时刻。之所以再次揭开伤疤,是想对近来几位维权民主人士的“认罪”说几点看法。
这3天的限制,我不仅不能正常生活,反而被他们拦截、软禁,并被强制送到派出所审讯,还被扭伤了胳膊、手腕。接下来的几天,我的胃部、胳膊、腰部一直疼痛。我不断在想:以后还有什么敏感的日子?我知道这种经历将不断重复。
中共一向是毛泽东所说的无法无天,这个无法无天是1949掌权以后没有改变的。毛泽东是更明显的,甚至在共产党没完全得势,有周恩来在重庆跟国民党谈判、谈宪法的时候毛泽东已经公开表示讲100个宪法也没有用,如果我不同意这个宪法那就是白费。法律在共产党手上根本是一钱不值的。
张昆关在一个小牢房。法官和法庭厅长过去找张昆谈话:“好好配合对你有好处。你请律师判得重,不请律师判得轻。公安机关侦查的很多内容我们没有采纳,你的活动我们也没有写上去。”张昆不想跟他们做交易,说:“我们只谈法律。让我充分享有辩护的权利。”
一个管理文化事业的国家机关——文化部,其下属的一个事业单位——艺术研究院,居然可以不经双方协商,用非法的行政命令手段,单方面撕毁它此前不久同另一个社会文化组织——《炎黄春秋》杂志社订立的《协议》……上演一场文革式的夺权政变。
对于“党”,法律如同废纸一张,想用则不惜滥用;不想用则视之为无——左右都是为了维持其政权,怎样合适即怎样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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