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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作人年表

2011年11月16日

1954年5月15日

出生于四川成都。

1972年—1975年

到四川省石棉县当下乡知青。

1975年—1978

年就读于四川医学院。

1978年—1989年

就职于华西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任外科医生。

1989年

因参加成都和北京的八九民主运动,被四川省政府通报批评。

1998年—1999年6月5日

与他人共同组建西部第一个民间环保组织——四川省绿色江河环境保护促进会(简称“绿色江河”),并发起“立碑长江源,救助母亲河”的倡议,引发了全国性的“长江热”和环保高潮。

2000年

因政府已经采纳的成都天府广场贝氏方案(由设计大师贝聿铭的两个儿子主持设计)会毁坏文化历史名城而发起抵制活动。所提“十点意见”被市政府采纳,该工程被永久搁置。

2003年

提出的为大熊猫保护立法的建议被四川省人大采纳。

2004年

与他人共同创办有影响的大型民间刊物《文化人》杂志——一个自由表达观点的民间平台。

2006年

用实地调查研究数据成功抵制四川省花费十余年、上亿元资金准备的成都柏条河水电开发项目。

2007年5月

发表《1989:见证最后的美丽——一个目击者的广场日记》。

2008年6月4日

与他人一起在成都天府广场义务献血点以献血方式纪念“六四”。

2008年10月

就破坏环境的彭州石化项目发起“和平保城”行动,并向政府提交《关于成都彭州石化项目的公民意见建议书》。

2009年2月

发布《关于建立〈5·12学生档案〉的倡议书》,呼吁对汶川大地震遇难学生的校舍工程质量展开民间调查。

2009年3月25日

在网上发表有关川震灾难的第一份《公民独立调查报告》。

2009年3月28日

被成都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

2009年8月12日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其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著名艺术家、维权人士艾未未从北京到成都要为他作证,但遭成都警方殴打并被拘留,从而无法到庭作证。

2010年2月9日

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他当庭表示:“我无罪,我不服,我抗议,我上诉!”

2010年5月31日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开庭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决,6月9日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代为宣判。

2010年6月9日

宣判后被转到四川雅安监狱服刑。预定获释日期为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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