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异议人士姚振祥之兄姚振宪因劳改中受无端迫害已经绝食十二天靠输液维生,其妻张月英懮虑姚振宪的生命致函人权组织和即将来美访问的中国外长钱琪琛,要求关注和救援遭诬陷而被关入劳改队的姚振宪的生命和健康,中国人权已经将张月英的信转交美国务卿欧布来特请其转中国外长钱其琛。
中国人权从国内得到姚振宪之妻张月英四月二十五日向国际社会及即将来美访问的中国外长钱琪琛的呼吁信,还有张月英前几天给上海市政府、市人大和市公安局领导人的求救信。张月英在这两封信中指出,她的丈夫姚振宪被劳动教养,是遭受迫害又投诉无门而造成的;到劳改队后又备受迫害,身患疾病骨瘦如柴却得不到治疗,甚至不允许将病情写信告诉亲属家人;为了抗议侵犯和剥夺了最基本的权利,姚振宪自从四月十四日开始绝食,十馀天来一直躺在劳改队医院里靠输液维持生命;这段期间,上海公安局警察一直又威胁又引诱张月英,不准她将姚振宪受虐待而绝食的情况漏出外界,但警察根本无视姚振宪的绝食抗议,并不进行治疗和停止对姚振宪权利的剥夺侵犯;张月英向上海市各权力机构发出的呼救信,也石沉大海毫无回音;在万般无奈下,张月英只有向国际社会呼救,要求前来美国访问的钱琪琛过问这样明显的人权迫害。
姚振宪是上海异议人士姚振祥的哥哥,是一个从事建筑工业的私人企业家,他本人并没有参与异议人士的活动,他被关入劳改队是典型株连亲属的个案,因为他的弟弟姚振祥是上海的异议人士。姚振祥在九四年底,与上海人权协会秘书长王辅臣一起,循秘密渠道逃到香港,并於九五年初获得法国政治庇护。九五年底,上海市公安局通过渠道告诉姚振祥,他回来不会遭到逮捕,所以姚振祥九六年二月经香港返回了上海。但在同年四月二十六日临晨,姚振祥和其兄姚振宪一起在上海的大街上被捕。上海市公安局最初以偷渡罪收容审查姚振祥,并以协助偷渡罪收容审查姚振宪。由於上海公安局曾经保证不以此罪名逮捕姚振祥,也为了逃避国际社会对回到中国的异议人士遭受迫害必然会有的关注,所以公安局宣布处罚时,罪名改成了姚振祥是印制、散播黄色录像,劳动教养三年,其兄姚振宪是散播黄色录像,劳动教养二年。姚振祥、姚振宪和他们的家属向各级政府和司法机构一再指出,他们连印制录像带必备的录像机等设备都没有,没有也根本没有可能印制和散播黄色录像带。但是公安司法部门根本不允许他们投诉,甚至连劳动教养决定书也不给本人和家属。姚振祥、姚振宪在劳改队遭到各种毒打和虐待,随意剥夺他们的接见和通信等权利,目前他们身患重病,得不到应有的治疗条件。
中国人权已经将张月英的信转交美国务卿欧布来特,请她在会见中国外长钱其琛时转交,并要求她关注靠输液维持生命的姚振宪。中国人权认为,对於姚振祥、姚振宪兄弟的迫害中,有四点应该格外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第一是中国政府背信弃义,迫害它允许回国的异议人士;第二是不仅迫害异议人士本人,而且公然株连其亲属;第三是政府栽赃陷害,毫无顾忌和毫不掩饰的进行诬陷;第四是依靠剥夺申诉权通信权等权利,封杀政府肆无忌惮的迫害信息,以逃避中国社会和国际社会的谴责,并使政府可以维持继续这些迫害。这些特点都在传递着一个信息:在国际社会减弱对中国的人权影响和压力,并强调以对话代替对抗的同时,由於所谓的对话没有任何实质内容,从而使这一政策变成了中国说中国的话,主张对话的国家说它们自己的话,大家对恶化倒退的中国人权状况都不说话的局面,并实际鼓励了中国政府放手进行人权迫害。这一局势的出现,如果不是以人权民主为立国之本的民主国家的本意,就应该在事实面前醒悟过来了,并从新寻找能够促使中国的人权状况不恶化倒退的方法和策略。
附件一:《张月英致上海市政府、市人大、市公安局的信》 |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个弱女子,我们没有背景,没有靠山,只能通过正常的途径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向您发出求救信。我相信您是一个人民大众所尊敬和信任的公仆,是为我们老百性讲话的父母官,望您能在百忙之中看一看我的信,为我主持公道。
四月十四日,我去大丰农场,看望我丈夫姚振宪。至於劳教的真相,我曾经写过信给各级领导,但由於种种原因,未引起重视,使得受害人有冤无处伸,才导致今天这样的后果。由於没有受到公正的待遇和无端扣压信件,他(姚振宪)感到自己连最起码的通信自由都被剥夺,所以当着管教和我们家属的面,宣布从今日(四月十四日)起开始绝食,并拒绝接受家属带去的任何东西。为什么要绝食,人的生命谁不珍惜?是因为种种非法的措施,并不因为他被劳教,是他在劳教过程中从未允许他享有别人有的权利,或者说是应该有的权利。是不是政保办理刑事处罚有特殊的权利和方法?另外更为严重的是同样是劳教,为什么他又与别人不一样,信件要受到检查、删改甚至扣压,而被扣压的那封信也仅仅是反映他近来病况日益严重,想得到治疗的愿望。难道就这样一封信也害怕让他发出,可想而知,他还有什么通信自由和人身权利。时至现在,他已绝食四十二小时了,我是流着泪给您写这封信的,望您能过问一下这件事,救救一个人的生命。这真是公理何在、人情何在、法律何在?我不能再沉默了,我要为我丈夫伸冤,我会将事实公布於众,陪我丈夫度过难关,还他一个清白。
张月英
附件二:《张月英治国际人权组织并转中国外交部长钱琪琛先生的信》 |
尊敬的朋友们:
四月十四日,我在管教科接见室见到了姚振宪。当他问起三月十三日寄出的一封信收到没有,我回答没有,他立即感到自己的人身权利受到侵犯,当即对扣压信件提出异议,并表示从今日起开始绝食,拒收我带给他的任何东西。我问了他信中所写内容,他不肯回答,只说,信中都已写到,既然信到不了你手中,我说了也白说。在我再三请求下,他才说,并没有什么过份的内容,只是说了些身体状况得不到治疗的情况,并当众撩起衣服让我们看,简直是皮包骨头。由於不能久留,当天我就带着悲痛回到了上海。
四月十五日,我情绪还没有调整过来,市公安局政保就来了二人找我谈了二个小时,要我对姚振宪绝食之事保持沉默,不得向外泄露真相,不得接受记者来访,否则考虑后果。说什么劳教可以延长,对他对我都不利。表示随时会和我联系,只要好好配合,会妥善处理好这件事情。并告诉我姚振宪已经送医院输液。四月十六、十七、十八日三天,我不放心姚振宪的状况,就天天和政保的人联系,他们告诉我姚振宪还在绝食,并说事情会尽快解决,还是要我保持沉默。我当即表示,对外我可以沉默,对内我有权说话,於是我写信给市政府、市人大、市公安局(见附件),至今没有人答覆我。
四月十九日,我徵得政保的同意,要我去劝劝姚振宪,又去了大丰,当天下午到达后经要求由管教科负责人带去医院见了十分钟。第二天见了半个多小时。姚振宪提出要我留下来陪他几天,於是我就留了下来。二十一日,我在得不到接见的情况下去医院里静坐了一天。下午五点左右,当地来了二位公安人员找我谈,认为我妨碍了他们,要我尽快回上海。我再三解释我只不过满足一下姚振宪的心愿,我不知道究竟触犯了他们哪条法规。二十二日,我走到哪里,哪里就有人要我走,连医生都不敢把真相告诉我。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二十三日下午我离开了大丰,在离开之前我要求再见姚振宪一面都没能得到同意。回家后我就生了一场病。现在我把事实真相告诉你们,望能借助你们的舆论救救他的生命。因为在二十日接见时,他明确说,只要事情不解决,他就不吃东西。从四月十四日到至今,已有多少天了!他现在还躺在医院里。事情究竟要到什么时候解决我不知道。我不能让我的丈夫就这样平白无故的送掉生命。望你们能在适当的场合让事实公布於众,不胜感激!
请转交中国外长钱琪琛先生。
姚振宪的妻子:张月英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张月英家中的电话是:(021)6403-7129。